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化妆品注册存案办理办法

时间: 2023-12-24 22:40:27 |   作者: 眼部


  经济日报-我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讯 1月12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化妆品注册存案办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理办法》),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  据悉,《化妆品监督办理法令》(以下简称《法令》)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树立了以注册人、存案人为质量安全职责主体的注册存案办理准则,清晰了化妆品、化妆品新质料注册存案程序和要求,确认了一系列新理念、新准则、新机制,需求拟定配套规章进一步细化注册存案办理作业规则。

  此次发布的《办理办法》细化《法令》确认的准则准则,严厉批阅审评和存案办理,强化危险操控;深化“放管服”变革,鼓舞研制企业立异,优化注册存案程序,执行各方主体职责和监管职责,共6章63条,主要内容包含:

  一是细化注册人、存案人办理准则,强化企业主体职责执行。依据《法令》关于注册人、存案人的相关规则要求,细化执行化妆品、化妆品新质料注册人、存案人的职责职责及准入条件,加强对产品职责源头监管。树立新质料安全监测准则,对新质料注册人、存案人和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应当实行的安全监测职责进行了细化规则。

  二是优化注册存案办理程序,执行批阅准则变革办法。在总结前期现已施行的进口非特别用处化妆品批阅改存案、特别用处化妆品连续奉告承诺制批阅等变革办法取得成效的基础上,依据“放管服”变革精力和《法令》相关规则,进一步清晰和优化了注册存案办理程序。

  三是加强存案后监督办理,确认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职责执行到位。清晰存案后监督办理职责执行和作业要求,加大对存案产品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的惩办力度;施行存案产品分级办理,合理装备监管资源。

  四是树立鼓舞立异机制,服务工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。深化执行《法令》关于鼓舞立异开展的相关规则,清晰安全监测中的新质料经新质料注册人、存案人赞同后,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方可用于化妆品出产,维护新质料研制企业的积极性;加强注册、存案信息化建造,构建多功能信息服务渠道,提高注册、存案作业效率,加速产品上市速度,促进化妆品工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水平的稳步提高。